南通市人民政府關于擴大國三及以下排放標準柴油貨車限制通行區域決策事項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公示
南通市人民政府關于擴大國三及以下排放標準柴油貨車限制通行區域決策事項由南通市生態環境局蘇錫通園區分局委托江蘇天保安全管理咨詢有限公司開展穩評工作。根據《重大行政決策程序暫行條例》、《江蘇省重大行政決策程序實施辦法》及中央、省關于建立完善新形勢下重大決策社會穩定風險評估機制的意見等法律法規和文件相關規定,現對南通市人民政府關于擴大國三及以下排放標準柴油貨車限制通行區域決策事項社會穩定風險評估進行公示,擬收集和征求公眾關于該決策事項可能引發的社會穩定風險方面的意見和建議。
一、決策事項概況
為加強全市大氣污染防治工作,有效減少機動車尾氣污染,提升空氣質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江蘇省大氣污染防治條例》《江蘇省機動車排氣污染防治條例》等規定,決定擴大國三及以下排放標準柴油貨車限制通行區域,具體事項通告如下:
一、限制通行車輛。國三及以下排放標準柴油貨車(含專項作業車、半掛牽引車)。
二、擴大限行范圍。南通市蘇錫通科技產業園區全境,不含境內高速公路、G345國道(南北走向)、星湖大道東延段、G345國道(S510省道以西段)、S510省道(G345國道—江港路)、江港路(東方大道—S510省道)、東方大道、海賓路、江廣路(海賓路—江港路)。
三、限制通行時間。全天24小時。
四、違反本通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等部門依據相關法律法規予以處罰。
五、本決策實施日期根據相關規定出臺起施行。
二、征求公眾意見范圍及主要事項
1.對該決策事項的了解程度;
2.對該決策事項實施可能產生或擔心出現的主要影響;
3.對該決策事項實施的意見和建議;
4.對該決策事項的態度。
三、公眾意見反饋形式和注意事項
1.公眾意見反饋方式:公眾可通過電話、發送信函、面談等方式發表關于該決策事項的意見和看法。
2.注意事項:公眾在發表意見的同時,請盡量提供詳盡的聯系方式,以便我們能夠及時向您反饋相關信息。
公眾意見提出時間為事項信息公開后10個工作日,請公眾在本公示期限內提出寶貴意見。
四、意見反饋聯系方式
評估責任主體: 南通市生態環境局蘇錫通園區分局
聯系人: 王科
聯系電話:89196695
評估實施單位: 江蘇天保安全管理咨詢有限公司
聯系人: 楊經理
郵箱:439893702@qq.com
聯系電話: 18662816699
五、信息發布有效期限:自發布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公示時間:2024年11月5日-2024年11月19日。
評估責任主體:南通市生態環境局蘇錫通園區分局
2024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