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補充通知
本項目為一次性報價。前后描述不一致的,以此描述為準。刪除原談判文件第六部分-報價總表中“(首次)”字樣。
二、本文件與本項目談判文件不一致的,均以本補充通知為準。
三、本文件作為本項目談判文件的組成部分,對各供應商均具有約束作用。
南通江海物業管理有限公司
江蘇海審工程咨詢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9日